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康药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经核算,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
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
及执行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包括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
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
年(税前)。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包括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
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
酬,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事项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