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3 页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8 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9—12 页
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840160 号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
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
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贵
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
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
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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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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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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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扣除发行费用 10,681.9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879.0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78,790,700.00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15,637,230.3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08,441.75 元,当前余额为 46,412,699.09 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7,879.07
减:1、以前年度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1,824.5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220.99
募集资金余额 4,641.2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
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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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在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账号 2501010120010012655)、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约定,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99668381 19,863.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2501010120010012655 37,279.70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346030100100348106 20,909.8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 0205010120010028743 20,000.00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 023900281310603 9,826.50
合计 —— 107,879.07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
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
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独
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2501010120010012655 3,728.62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346030100100348106 1.2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0205010120010028743 911.44
合计 —— 4,641.27
三、2025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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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鉴证报告([2017]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15 号),并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四次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程序合法合
规。
无。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为 33.39 万元,已到期赎回的
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定期存款余额 0 万元。
序 投资收益
受托方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息日 是否赎回
号 (万元)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B 人民币对公结构
性存款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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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银行 大坪支
行
合计 9,000.00 —— —— —— 33.39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8,163.3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无。
无。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
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三、5、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46,412,699.09 元(含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 12,209,960.97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46,412,699.09 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刘群侵占挪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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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7,879.07 79,869.32 —— 260.84 76,295.50 - —— —— 3,708.60 —— ——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具体募投项目)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 9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
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泸州天
圣药业有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
园酒香大道”,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
院有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
大道 19 号”,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44,709,306.78 元。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事项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2017]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15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并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四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审计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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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截至使用期限到期日,公司未使用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
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存定期存款,收益起始日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到期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定期存款,收益起始日为 2024 年 5 月 7 日,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
存定期存款,收益起始日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2 月 20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为 61.51 万元,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定期存款余额 3,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8,163.30 万元(含利
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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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投资项目“非 PVC 软袋大容量注射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使用募集资金 260.84 万元投入到募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641.2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4,641.27 万元(含利
。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220.99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况。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刘群侵占挪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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