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前 期 重 大 差 错 更 正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业已审计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
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就恒实科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并确保其真实
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实科技的责任。除了对恒实科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前期重大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恒实科技 2025 年度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
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现将恒实科技 2025 年度发生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恒实科技子公司辽宁邮电 2024 年末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问题出具了保留意见。恒实科技组织相关部门对
原合同资产进行专项梳理,通过查询合同、业务订单、验收单、回款
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专项说明
记录、业务系统记录、与客户对账等方式建立合同资产客商余额与订
单明细的匹配关系。根据梳理后的原合同资产明细清单,重点核查合
同资产中明显超过结算期限惯例的长账龄项目的可回收性。根据核查
发现以前年度因业务员工作疏忽、单据传递不及时、离职交接资料不
完整等因素,未及时根据合同或订单的审减、变更和销项资料上报财
务部调整已确认收入,导致以前年度收入存在多记、漏记的情况。
催收、对账不够及时从而形成的长账龄未结算订单账龄被后续发生订
单所覆盖使得计提的减值准备未能反映其实际的信用损失风险。为使
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反映这部分长账龄未结算订单的信用风险,恒实
科技通过优化原账龄计算方法按照前述梳理完的原合同资产下未结
算订单明细重新计算账龄并测算了 2024 年末减值准备金额。
发票开具时点区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即因客户内部审批流程(如
付款申请、预算核准、流程签批等)导致收款延迟不应认为是时间流
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因此恒实科技对可比期间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进行了重分类调整。
行自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由于合同流转、信息传递不及时等原因导致
少量项目收入成本存在跨期。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经恒实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恒实科技对
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 2024 年度合并资
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专项说明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
三、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506,966,346.52 632,673,795.85 1,139,640,142.37
存货 637,922,215.23 -13,898,235.28 624,023,979.95
合同资产 900,004,063.28 -869,116,526.41 30,887,536.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361,778.13 97,532.85 58,459,310.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5,321.38 118,615,792.90 118,751,114.28
其他流动资产 15,058,022.14 -1,194,259.13 13,863,763.01
资产合计 3,609,561,788.60 -132,821,899.22 3,476,739,889.38
应付账款 905,492,770.04 15,095,834.96 920,588,605.00
合同负债 295,898,663.31 -27,273,761.93 268,624,901.38
应交税费 29,556,584.27 -1,516,348.57 28,040,235.70
其他流动负债 10,943,614.60 21,089,760.97 32,033,375.57
负债合计 2,143,862,253.26 7,395,485.43 2,151,257,738.69
未分配利润 -621,915,876.75 -140,026,734.37 -761,942,611.12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1,405,606,270.43 -140,026,734.37 1,265,579,536.06
少数股东权益 60,093,264.91 -190,650.28 59,902,614.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5,699,535.34 -140,217,384.65 1,325,482,150.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9,561,788.60 -132,821,899.22 3,476,739,889.38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113,791,117.99 -9,196,864.44 1,104,594,253.55
营业成本 1,084,013,993.85 27,569,959.12 1,111,583,952.97
销售费用 64,932,941.38 55,833.51 64,988,774.89
信用减值损失 -15,554,927.71 -136,020,192.83 -151,575,120.54
资产减值损失 -716,022,546.71 32,527,932.40 -683,494,614.31
利润总额 -972,479,994.76 -140,314,917.50 -1,112,794,912.26
所得税费用 23,604,455.49 -97,532.84 23,506,922.65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6,084,450.25 -140,217,384.66 -1,136,301,834.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2,332,933.57 -140,026,734.37 -1,132,359,667.94
*少数股东损益 -3,751,516.68 -190,650.29 -3,942,166.97
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专项说明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73,230,859.78 58,697,038.05 131,927,897.83
存货 155,629,578.75 -9,661,523.44 145,968,055.31
合同资产 54,649,075.81 -46,342,879.04 8,306,196.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02,559.57 97,532.85 21,300,092.42
资产合计 1,971,109,330.42 2,790,168.42 1,973,899,498.84
应付账款 38,670,922.40 12,599,154.12 51,270,076.52
负债合计 588,802,605.87 12,599,154.12 601,401,759.99
未分配利润 -646,284,250.62 -9,808,985.70 -656,093,23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2,306,724.55 -9,808,985.70 1,372,497,73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1,109,330.42 2,790,168.42 1,973,899,498.84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151,529,051.76 13,004,377.93 164,533,429.69
营业成本 132,263,691.09 22,917,782.41 155,181,473.50
销售费用 41,294,733.78 55,833.51 41,350,567.29
信用减值损失 7,791,559.97 536,561.78 8,328,121.75
资产减值损失 -588,789,405.60 -473,842.34 -589,263,247.94
利润总额 -645,964,407.25 -9,906,518.55 -655,870,925.80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7,626,722.04 -9,808,985.70 -657,435,707.74
上述更正对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四、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五、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专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6]0011005427 号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
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万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宁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