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6-01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
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法定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