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杨钧、李丽、李学永 2025 年度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杨钧、李丽、李学永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
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杨钧、李丽、李学永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