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民生百货
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宝鸡商场有限公司、汉中世纪阳光
商厦有限公司、陕西民生家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延安民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省誉邦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
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海航置业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国际商场有限公司、重庆大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合
作湘中国际物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大集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供销大集
控股有限公司、芜湖悦家置业有限公司、高淳县悦达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瑞珀置
业有限公司、长春美丽方民生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怀安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
新合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供销商贸物流(怀化)有限公司、醴陵新合作地
下空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孝感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邵阳县智慧供
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平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谷城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麻阳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冷水江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隆回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五峰新合作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开阳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有限公司、芷江供销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新合
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宜都市供销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商贸物流(湖
南)有限公司、新化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凤凰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有限公司、伊宁市星悦茂商业有限公司、黔西星悦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宁市兖
州区百鼎商贸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
文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资金活动、采购业务、招商租赁业务、
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内
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
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运营管理、招商租赁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25年供销大集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具体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
的 5%
重大缺陷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的 2%
报≤利润总额的 5% 控制机制,且无相应的补救性措施。
重要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性。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的 1%
具体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 注并展开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间内无
重大缺陷
的 0.25% 法消除。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的 0.125% 1.重要业务流程存在控制不足,可能导致公司偏离经营目标
重要缺陷 ≤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 。
额的 0.25% 2.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的 0.125%
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一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具体如下:
(1)缺陷性质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控股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百鼎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兖州商贸”)财务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2,609.15万元。公司
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涉案当事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尚处于公安机关
侦查阶段。
该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全部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专项自查,围绕银
行账户、银行流水、预留印鉴、人员岗位等领域,排查同类风险。经自查,公司未
发现其他类似风险。本事件系个别员工的职务侵占行为,非公司系统性问题,反映
出该子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相关岗位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欠缺。该缺
陷主要影响该子公司资金安全及财务状况,被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且属于运行缺陷。兖州商贸是上市公司非重要控股子公司,业务单一,该项缺陷对
上市公司整体业务影响较小。
(2)缺陷整改情况
发现该事项后,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析案情,采取各项措施挽回损失,同步启动内部调查问责。
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全员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内控制度执行。
道,持续落实匿名举报和线索核查事项。
和人员定岗、绩效考核等全面挂钩。
性与权威性,增强监管力度。
检查范围,加强整改跟踪。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所有整改措施已落地执行。后续公司将继续从推进财务司
库系统上线、推动关键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等方面加强内控建设,常
态化开展自查监督,持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签章页)
董事长:朱延东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