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1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科学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综合考量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
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且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薪酬的发放
的薪酬标准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确定最终发放金额,发放时间及具体方式
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等开展。
其薪酬按照当年绩效考核结果及实际任期月份数折算核算发放。
核结果及实际任期月份数折算核算发放。
算发放。
五、其他说明
时代扣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如涉及)。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