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会(2025)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
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