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 18 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毛大庆、
杨涛、高海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毛大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
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
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议案的
审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暨关
联担保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综合授信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
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的
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具
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
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大庆、杨涛、高海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