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中审亚太出具
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聂丽洁 程志堂 徐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