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徐璋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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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应参加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加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议次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相关会议,深入实际开展专项调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本人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璋勇,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
现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在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附属企业中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重大业务往来,亦无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
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履职期间本
人对相关审议议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未审报表、初审报表及时发表意见,积
极参加年报专题会议;对公司三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聘任公司总会计
师、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等议案进
行审议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专业把关作用。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分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增加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
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
相互配合,共同探讨有关事项。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的机
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
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能
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
况。截至 2025 年末,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了解公司信息。
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投项目建设等
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让本人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以及新规下独立董事的权
利、义务与责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更加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履职期间,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方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司
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职期间,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是基于
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
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履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履职期间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全体
股东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
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后,
聘任杨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马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后,聘任李鹏、肖强、
马志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征求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意见后,聘任马玲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经审阅
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个人履历,具备公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能
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
正地审议,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
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璋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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