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带强调事项段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570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旦志远审字第260000570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