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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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成立于 2011 年 1
月,系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希望财
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0〕626 号)文件批准,由新
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
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1H251010001;财务公司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67178379M。
  财务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全体股东均
以货币出资。2012 年 4 月,财务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
以货币方式出资。2016 年 6 月,财务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3,2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2017 年 12 月,财务公司根据股东
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2022 年 3 月,财务公司根据
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折合人民币 303,200.00 万元,其中: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28,986 万元,持股比例 42.54%;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3,088 万元,持股比例 34.00%,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7,288 万元,持股比例 9.00%;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5,646 万元,
                          持股比例为 8.46%;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8,192 万元,持股比例
务公司原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财务公司 8.46%股权全
部转让给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新希望化工投资
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财务公司股权,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
司 8.46%股权,出资金额为 25,646 万元,财务公司其他股东的持股
比例和出资金额保持不变。
  财务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 A 座
  财务公司现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
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
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
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设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实行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下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
技部、信贷部、营业部、投资银行部、创新业务部、资金管理部、风
控合规部、稽核部。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
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财务公司把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
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
核和激励机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以期全面完善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
机制。
  (二)风险评估过程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
规程,并建立内部稽核部门,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根据
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
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切实落实风险识别、风险评价
及风险应对工作。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采取客户信用评级的办法以防范信用风险, 同时要求
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时,要关注客户经营净现金流情况, 把公司经
营状况作为衡量的主要指标,对违约、逾期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将
授信和贷款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综合授
信、贴现、贷款、承兑等授信业务品种进行全面审查,财务公司风控
合规部对每笔信贷业务开展事中风险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作
遵循集体审议、意见明确、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 全部意见记录存档。
  财务公司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岗位的职责。
调查人员承担调查失误和了解失实的责任;审查和审批人员承担审查、
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承担检查
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经营管理
层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公司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全面和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
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重大
事项违约、逾期客户严格执行授信禁入。
  财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贷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规定贷前调查、
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贷前调查做到
现场与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如实报告授信调查所掌握的情况,不回避
风险点,不因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调查结论;贷时审查做到独立
贷审,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提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
策;贷后检查根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发现,如实记录,及时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
  财务公司建立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信贷部及时登记台账信息,台
账内容包括业务种类、笔数、金额、利率、起止日期、业务执行情况、
业务变更、特别提示等信息。公司领导、风控合规部、稽核部有权随
时查询授信和贷款业务台账。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存款利率政策,不存在高息揽存等行为。
商业汇票贴现利率严格执行规定利率,同时考虑市场利率的变化,防
范利率风险。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制定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存款业
务、中间业务的处理,所有发生的业务都有记录,并建立完整的业务
档案。
  商业汇票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方面,重点关注企业客户
真实性,重点审核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包括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真实性和重复使用情况、以及佐证交易真实的相关材料。
  信贷部门严格对担保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担保申请人被
担保项目的真实性,调查被担保项目的概况及项目的风险程序,确定
反担保条件;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
险;按照监管要求,财务公司严格控制票据承兑等业务规模。
  营业部和计划财务部依据《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
《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客户管理及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和《清算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通过不
同层级的风险控制和岗位分工来落实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并将内控措
施落实到结算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保证结算业务合规开展,保障结
算资金安全。
  财务公司设立稽核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适当性、
有效性、健全性及各项经营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进行监
督、评价。稽核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公司的规章制度,针对
全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独立行使监督权并进行内部稽审评价,业
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
  稽核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稽核审计人员,负责对财务公司各
项业务、管理活动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稽核。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
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
意见和建议。
  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网银系统等。系
统的控制采用用户名+用户密码+验证码+数字身份认证(UKEY)的体
系,根据用户提供的签章齐全的纸质授权申请进行授权配置。在所有
涉及权限类、参数类的操作,财务公司都实现密码分段管理,至少由
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保管两段密码,只有双人在场同时输入正确密码
时才能进入系统进行操作。财务公司系统及业务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
保障,系统、数据库、业务数据和接入网络都有备份机制,均接受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人民银行持续监管检查,保证业
务的连续性和不间断性,也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制度完善并有效运行。在信贷业务方面,
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在存款业务、结算业务、
中间业务、资金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了规范的程序及风险识别、
风险应对机制,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 100.64 亿元,负债
合计 66.05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4.59 亿元;2025 年 1-12 月累计
实现营业收入 23,543.23 万元,净利润 9,205.34 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
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
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
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
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
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四、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
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355,826.26
万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总用信余额为 417,238.06 万元,其中: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100,795.00 万元,在财务公司的票
据贴 现余额为 183,534.53 万元 ,在财务 公司的票 据承兑余 额为
万元。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
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新
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新希望集团有
限公司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
  五、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经过分析与判断,本公司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上未偿还。
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发现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等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安全隐患的事项。
   本公司认为,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未发现财务公司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
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公司资
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
务的风险可控。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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