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332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
董事会对保留事项有解决措施,对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客观、真实,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就资产价值确定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
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