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 隆基 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 隆基 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
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
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郑紫云,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郑紫云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郑紫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齐阳,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齐阳 202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齐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松 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项目合伙人郑紫云、签字注册会计师齐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最近三
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元(含税)。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具体
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具体审计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在上述定价基础上调整 2026 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
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认为
毕马威华振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
提供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
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
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年度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鉴于毕马威华振在审计活动中严谨、负责、专业的工作态度,继续
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