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
尼泰振青”)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9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
心 A 座 801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尤尼泰振青 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
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 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行业
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 年进入证监会首批 46 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
事务所备案名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28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9 人。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45.46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967.50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及
纪律处分 4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6月27日
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尤尼泰振青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尤尼泰振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
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尤尼泰振青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公司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尤尼泰振青有关
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
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
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
振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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