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公
司存在成本费用跨期确认事项:公司将原应归属于以前年度的成本费用合计
年度。该事项涉及金额较大,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董
事会对本报告期中涉及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上述跨期事项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少计 695.96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绝对值)的 20.32%;同时导
致期初未分配利润虚增 695.96 万元,占期初净资产的 2.89%。
董事会已关注到上述情况,基于公司目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董事会尚无法判断立案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调查结果需要对前期财务
报告进行修正,公司将同步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