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
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
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
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管理总
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事务所总部迁 址至
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 荣源
中心 A 座 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女士。
截至 2025 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 53 名、注册会计师 228 名、从业人
员总数 51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9 名。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91.9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经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
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
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
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