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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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非标意见的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凤凰航运(武
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阅,并就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开展充分沟通。经审慎研
究,审计委员会尊重大信的独立专业判断,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努力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
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