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2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8 日(现场股东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
楼 A 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7 人,代表
股份 170,244,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27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262 人,代表股份 20,816,7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3%。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69 人,代表股份 20,990,78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20,816,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3%。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91,014,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
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1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4,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91,013,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
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3,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91,022,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2%;
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52,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 191,010,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
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1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0,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2,060,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3%;
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6%;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3,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关联股东湖南盐津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兰波先生及
杨林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91,012,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
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2,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0,921,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4%;
反对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6%;弃权 1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21,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关联股东湖南盐津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兰波先生、
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杨峰先生、张杨女士及汤云峰女士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187,571,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1%;
反对 3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关联股东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磊先生、杨峰先生、张
杨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议案》;
同意 191,011,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
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94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刘灿辉、张喻进行了述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周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
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
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