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0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800 瑞可达 2026/5/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8.54%
股份的股东吴世均,在2026 年 4 月 2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吴世均直接持有公司 5,869.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4%,具备提出
临时提案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且提案
程序亦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 88 号二楼 203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6 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董事(3)人
事的议案》
的议案》 人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4 月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5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
及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
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