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
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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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
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
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
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
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
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
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
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15:00 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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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会拟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9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因全体
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 10 涉及董事薪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王景余及公
司股东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会上对议案回避表
决,股东蒯海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军、徐飞、刘世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对中小投资者(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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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一)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
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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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
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苏
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12-66732648
(3)传真:0512-66731856
(4)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5)本次股东会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如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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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
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本次股东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
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15:00。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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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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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苏州
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
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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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的议案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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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
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明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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