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1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楼三楼会议室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的股东共 146 人,
代表股份 20,522,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3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56 人,代
表股份 115,346,7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7109%。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0 人,代表股份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广西欣源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法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76,9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23%;反对 1,599,8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70%;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35,9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714%;反对 1,599,832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7%;弃权 70,0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21,5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76%;反对 1,755,2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7%;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80,5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521%;反对 1,755,232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39%;弃权 70,0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684,7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91%;反对 1,592,0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2%;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43,7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75%;反对 1,592,032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86%;弃权 70,0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708,33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6%;反对 1,568,4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8%;弃权 70,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67,3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67%;反对 1,568,432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93%;弃权 70,0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0%。
(五)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45,4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383%;反对 2,033,9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38%;弃权 226,4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45,4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383%;反对 2,033,932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38%;弃权 226,4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9%。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刘汉桥、黄缘、林永春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并更名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69,2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41%;反对 1,965,532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3%;弃权 71,0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69,23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41%;反对 1,965,532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3%;弃权 71,000 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6%。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刘汉桥、黄缘、林永春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