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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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九: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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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
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
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
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
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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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题进行,发言内容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公司相关
人员将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
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
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
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
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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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奥比科
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源浩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审议议案:
议案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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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另外,公司将根据当天 15:00 之后
完成的网络投票结果,与现场投票结果合并后,披露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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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
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
真履职、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
度,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91.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081.69 万元;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88.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7,680.59 万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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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会 2月7日
度的议案》;
的议案》;
案》;
的议案》;
票方案>的议案》;
股东会 5 月 21 日 票预案>的议案》;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
案》。
次临时股东会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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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议案》;
案》。
次临时股东会 12 月 25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2、《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1 月 20 日 3、《 关 于 召 开 202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的 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第十二次会议 4月8日 的议案》。
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告》;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9、《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十三次会议 4 月 21 日 10、《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专项报告》;
额度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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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议案》;
议案》;
议案》。
度>的议案》;
的议案》;
票方案>的议案》;
票预案>的议案》;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十四次会议 4 月 28 日
案》;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年-2027 年)>的议案》;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
案》;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6月6日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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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议案》;
案》;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7月7日 5、《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的专项报告》;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第十七次会议 8 月 11 日 则>的议案》;
案》;
度>的议案》;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案》;
第十八次会议 9 月 12 日 4、《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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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
稿)>的议案》;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第十九次会议 10 月 13 日 的议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十次会议 10 月 24 日
议案》;
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案》;
议 3、《关 于 召 开 2025 年第 三 次 临时 股东 会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
议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案》;
议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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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四个专门委员会,并为各专门委员会的有效履职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
员会的产生、人员组成及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各委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行使职能,以勤勉负责的态度,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报告期内,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11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八次会议 日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
第九次会议 日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第二届董事会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
第十一次会议 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日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第十三次会议 日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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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会议 1 月 1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十一次会议 日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二次会议 日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第十三次会议 日
承诺的议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 年半
第十六次会议 《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第二届董事会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
第十七次会议 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
工作报告》
第十八次会议 日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十九次会议 日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第二十次会议 日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等。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第二届董事会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5 年
会 6月3日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第五次会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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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会第六次会议 日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
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
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独立董事专门会
会议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独立董事专门会
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
独立董事专门会
会议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等。
《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
独立董事专门会 2025 年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会议 日
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等。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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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要求和授权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通过《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确保广大投资者
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客观反映公司发
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遵
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探索各类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方式,确保公司
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
动”网络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及时答复投资者的问题,积极向社会投资者解
释和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使投资者能更加深入和及时地了解
公司的运营情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四)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薪酬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在公司发放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主要为当年度
公司业绩、岗位职责履行、满意度评价等。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539.18 万元。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决。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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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参照同行业
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
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季度、年度、任期(如有)
绩效考核评价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继续勤勉履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责,认真组织
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董事
会将持续增强合规意识和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助力公司高质量
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二)完善内部控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
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扎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信息披露,增强投资者的认同感
准确、完整,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与投
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
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
值的认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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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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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实际运作及经营情况编制了《奥比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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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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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791.00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493.33 万元;2025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597.16 万元。2025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48,043,718.54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
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7.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 0 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
展阶段等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除 2025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 年度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 2026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
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银行承兑汇
票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
种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
率等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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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参考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
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6,5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
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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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 152,291.48 万元,实收股本为 40,114.424 万元,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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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岗位职责并参照行
业薪酬水平等,现拟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
如下:
一、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注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人(税前);
注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注 3:以上税前薪酬数据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按月度或季度发放。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
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金,不再额外领取董事
薪酬;其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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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季度、年度、任期
(如有)绩效考核评价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且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
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
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
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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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奥比中光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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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以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 号)。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本议案为临时提案,现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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