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6-02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9:15-15:00。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份 643,615,873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90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622,913,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2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166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702,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66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20,702,3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4%。
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 640,741,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4%;
反 对 2,619,300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407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97%。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640,777,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0%;
反 对 2,616,800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406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44%。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864,08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12.6401%;弃权 2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9%。
同意 17,45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129%;
反对 2,8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3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8534%。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454,78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13.8337%;弃权 3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4%。
关联股东陈清州先生、蒋叶林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18,797,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952%;
反对 2,5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7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717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817,58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12.1358%;弃权 3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8%。
关联股东陈清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
同意 639,696,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0%;
反 对 3,639,387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565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3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6,783,00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17.5796%;弃权 2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25%。
同意 638,78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5%;
反 对 4,475,687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695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5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5,872,20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21.6192%;弃权 3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640,261,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9%;
反 对 3,075,800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477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33%。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348,18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14.8572%;弃权 27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638,839,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9%;
反 对 4,486,087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697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5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5,925,90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的 21.6694%;弃权 29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 640,499,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9%;
反 对 2,856,000 股, 占 出席本 次 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443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04%。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