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9:30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审计室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77
亿元,同比增长 3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比增长 44.3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319 万元,同比增长 118.93%。
该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与半导体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
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
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 217 名与半导体业
务相关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 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 5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 12.52 万份股票增值权。
董事智文艳、俞立成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新阳半导
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智文艳、俞立成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新成长(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和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增值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
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股票增值权授予前,将员
工自愿放弃的权益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
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归属/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是否可以归属/
行权;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
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取消归属/行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
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
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
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
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智文艳、俞立成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就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届满,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进入第二
个行权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经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6 位,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 77,340 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王福祥、王溯、智文艳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
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