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2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
通知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和2026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同意《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关于进一步审议华能煤电REIT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下属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华能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
目及新上锅炉项目作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华能煤电REIT”)。就华能煤电REIT涉及的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文件。
是:(1)在华能国际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2)按正常商业条款(按公平基准或
对华能国际而言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条款)进行;及(3)公平合理且符合华能
国际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及关连交易公告》,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等公告进行非实质性
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附带的行动,以实现上述决议的目的和意图,并对上述决议中提及的任何文件进行修订
或补充或批准他认为合适的修订或补充(任何修订及补充须经其签署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王葵、刘安仓、杜大明、周奕、李
来龙、李进、王钰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第四项议案的表决。
以上决议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