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3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以邮件方
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357,127,815.0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732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4,025,970,36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八)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隽女士(届满已离任)、独立董事彭淑媛女士
(届满已离任)、独立董事刘志军女士、独立董事吴烨女士、独立董事崔丽丽女
士、独立董事万红波先生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黄隽)
(彭淑媛)
(刘志军)
(吴烨)
(崔丽丽)
(万
红波)》。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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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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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关联独立董事刘志军女士、吴烨女士、崔丽丽女士、万红波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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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方大炭素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及其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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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
报告暨 2026 年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 2026 年行动方案的
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授
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讨论,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董事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
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进行讨论时,均予以回避。因
本议案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详见《方大炭素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讨论,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
酬的发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方大炭素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
“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议案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讨论,认为 202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了所处行业的薪酬组成,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