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
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光明地产大厦(静
安区西藏北路 199 号)17 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司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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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本议案所涉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
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由独立董事代表在股东会上宣读。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和为公司稳健发展提出的各项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中的各项财务信息在所有重
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 2025 年的财
务状况。全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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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
况,全票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三位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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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相关规定,
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积极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
了《光明地产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下称“
《行动
方案》
”)。2025 年公司认真组织落实《行动方案》
,并形成落实进展及 2025 年
度评估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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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
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已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经营处于受控状态。全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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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同时,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一致认为,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
)具
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公司资金独立、安全,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
险;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
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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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金额约 43,970.81 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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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公司 202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日常关联
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17)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管
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考核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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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光明地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讨论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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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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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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