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水海纳
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
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6 万股。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