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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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32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线上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
议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的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编写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凡列入“深证 100 指数”的上市公司
须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以单独报告的形式于披露年报的同时在指定网站对外披露。
   公司作为列入“深证 100”和“沪深 300”指数的上市公司,根
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征求公司各部门及公司领
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社会
责任履行等情况,编写了公司《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6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制定
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
议通过,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
计报告。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6 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
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
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5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
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
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93,955.74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
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
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
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
要,拟对 197 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 113 家饲料原料供应
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20,023.03 万元的 34.3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6 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 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
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2026 年度
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00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额度有效期: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
审议 2027 年度授信额度之日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
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草根
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的企业;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府兴新
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
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
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
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18,000.00 万元,2025 年同类交
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51,627.32 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
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2025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
生总金额为 46,591.27 万元;向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承租资产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 万元,2025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450.88
万元;向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出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
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包装物、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931,100.00 万元,2025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683,271.48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租赁”)为公
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
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协议生效后 24 个月内,新望租赁为公司的分子公司
推荐的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其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
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
希望保理拟达成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拟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 2
年,明确了保理融资额度及使用条件、保理业务受理、保理费及违约
金、双方陈述与保证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利益。合作协议有效期内,
新希望保理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 150,000 万
元。原有的协议将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一期协议之
日起废止。
  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新希望保理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
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
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
制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符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及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行业
特点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9 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
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
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公司董事兼总裁陶玉岭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更新注册资本与已发行股份数,修订法定代表
人相关表述,修订总裁等相关职位表述(《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
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者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         选举产生。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代表人。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修订为“总裁(经理)”“执行总裁(执
    文中所有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
    裁”“总裁助理”
                               助理(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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