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973,349.38 元,母公司净利润 226,149,991.11 元。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614,999.11 元。截至
为让股东享受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发生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34,151,324 股,按此股本基数测
算,2025 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160,439,672.1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9.52%。
同时,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的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
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
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
收回。”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按照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派发现金
分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439,672.12 129,750,205.80 216,249,922.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3,973,349.38 257,663,884.03 408,524,924.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705,257,308.4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0,054,052.61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是 ?否
情形
其他说明:
公 司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2023-2025 年 度 )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净利润平均值的 153.44%,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