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4,510,713.33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80,270,186.66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4,240,526.6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20,594,371.87 443,904,523.86 152,016,6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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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4,240,526.6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8,224,386.8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规定,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九)
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规定,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时兼顾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为保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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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远利益、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证万吨级碳纤维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