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6-02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公司拟以 196,562,259 股(总股本 196,681,058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18,799 股)为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 元 ( 含 税 ) ,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
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40,621,054.9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92,270,949.32 元。截至 2025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03,284,174.44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4,040,918.96
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 103,284,174.44 元。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 196,562,259 股(总股本 196,681,058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18,79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
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7,937,355.4 35,824,049.85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09,307,502.52 199,011,412.67 4,147,910.97
营业收入(元) 3,197,833,580.80 2,832,798,778.00 247,117,419.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53,761,405.2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57%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53,761,405.2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公司 2024 年末、2025 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
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
及列报合计金额占 2024 年度、2025 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20.01%、25.10%,均低于 50%。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
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