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875,952.26 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 879,065,314.08 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5 年度
实现净利润 313,455,273.5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000,000.00
元
(提取后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母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37,348,097.15 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
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
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
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以此计
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8,000,000 元(含税)
,占本年度净利
润的比例为 80.17%;本次预计合计转增 36,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
公司总股本为 116,000,000 股。
(二)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000,000 8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2,200,989.01 129,370,892.97 196,601,228.80
营业收入(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28,000,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上市,表格中仅列示 2025 年度、2024 年度分红相
关数据。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结合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
的有序经营和未来的长远发展,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