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6〕25014960012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5,393,720.4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5,393,720.46 元。
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本次拟派发现金总额未超过母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76,720,0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以总股
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174,370,0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34,874,000.0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889,660.00 17,533,256.00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195,849.59 63,869,209.92 50,131,013.1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06,860,134.2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65,393,720.4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7,296,916.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7,398,690.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
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本公司 2025 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
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
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