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制定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
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结合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业扩张及布局需求等
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392.36
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4,678.57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
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司拟定不进行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拟于2026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现金分红,截至2026年12月31日,现金分红金
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高于5.5亿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
现金红利)总额1.5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4.0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上市后的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0,000,000 150,000,0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否
现金分红比例(%) 64.79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金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是
入金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
入(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 否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不进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速度较快,公司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开
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进而推出贴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的新产品。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
技术研发、产品拓展及市场开拓,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行业内
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
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
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定公
司不进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三)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及相关承诺,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
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
案,分红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上限不超过5.5亿元。
(四)公司2025年中期已执行分红情况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24.05%。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上限不超过5.5亿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更好地
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 2026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
效。因此,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
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