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
进行调整。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审议程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
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告,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7,757,618.5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0,631,881.02 元;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62,398.5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297,811,885.05 元。
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累计未分配利润积
极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余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5 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233,030 股,
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676,369,858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657,136,828 股为基
数进行测算,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 9,857,052.42 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派
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1)2025 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
(2)2025 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837,300 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资金总额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57,052.42 10,025,849.5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14,986,551.00 19,985,166.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2,262,398.50 24,360,284.86 57,546,569.61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297,811,885.05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30,631,881.0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9,882,901.9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34,971,717.6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54,854,619.59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人民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
果的理念,连续两年现金分红金额达 19,882,901.99 元。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当前及未来现金流状况、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等
因素,在契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长期战略规划的同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
回报。预计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
息的泄露。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