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S T 应急 公告编号:2026-00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16,770,3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ST 应急 股票代码 3005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华舟应急、中国应急、中船应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贾志豪 周南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 5 号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 5 号
传真 027-87970222 027-87970222
电话 027-87970446 027-87970446
电子信箱 zfb@harzone.com.cn zfb@harzone.com.cn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中船应急秉持“以应急事业为己任,为人类安全作贡献”的企业使命,专注应急产业发展,以应急保障为基石,积
灾、企业工程施工提供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研制的多型应急交通装备在汶川地震、松花江洪水、福建泰宁泥石流、湖北蕲春洪灾、金沙江堰塞湖、江西鄱
阳湖溃口、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主研制的 Q80 动力舟桥被国内外媒体誉为“救援航
母”。公司产品不仅在国内拥有大批用户,还先后出口至巴基斯坦、泰国、卢旺达、埃塞、坦桑尼亚、秘鲁等 50 多个国
家和地区,是联合国救援机构应急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二)主要产品
公司瞄准应急道路抢通、应急水路保通、应急航空保障、应急水域搜救、应急防汛抢险、电网管网施工保障、特种
作业等应用场景开展技术研究,形成“应急交通装备、水域搜救与防汛抢险装备、施工保障装备、特种作业及其它应急
装备、无人智能装备”五大产品谱系。具体情况如下:
浮桥、标准化浮箱,用于紧急状态下迅速克服江河障碍,拥有带式舟桥、分置式浮桥、动力舟桥、机动栈桥、浮码
头等产品;
机械化桥系列产品,用于快速克服干壑、雨裂、中小河川,拥有应急轻型机械化桥、应急重型机械化桥、应急大跨
度机械化桥和超大跨度应急机械化桥等全序列产品;
应急机动路面,该装备主要用于在沙滩、泥泞、沼泽等低承载能力的地段铺设临时活动路面,保障轮式或履带式装
备通过,还可为临时物资转运站、库房、车站等设施及各类施工地铺设临时通道;
水陆两用机动平台,用于在紧急或非正常状态时,快速克服干沟、河流等障碍,保障各种机械、车辆、人员快速通
过。
装配式公路钢桥、徒步桥,用于快速架设临时性桥梁,保障车辆迅速克服江河、断桥、沟谷等障碍,主要用于抢险
救灾或国民经济建设中架设临时性桥梁和支撑,拥有 951 贝雷桥、ZB200、CB200、CB300、CB450 等系列产品。
用于洪涝、堤坝溃决、水域遇险等灾害场景的应急处置,也可执行水上运输、应急供电、智慧作业等综合保障任务。
主导产品有大流量排水车、两栖高速救援艇、两栖植桩机、溃口封堵装备、多功能冲锋舟、充水式子堤铺设车、自扶正
橡皮艇等。
用于解决极端工况、灾害抢修、水上/野外工程的作业难题,提升复杂场景下的作业效率与安全,主导产品有电力线
路除冰装备、水上组合式施工作业平台、快速成套支护装备、施工沉箱、溢油回收装备等。
用于解决各类极端环境下的应急保障与抢险难题,可应对极端环境抢险、保障电力、物资投送与复杂地形救援,提
升应急处置能力。主导产品有除冰除雪车等;救援保障方舱车、多功能应急保障车、森林消防 ATV 全地形车等。
用于替代人员进入高危场景作业,实现水域救援、水下探测、抢险排涝、消防作业与生命搜救,保障救援安全高效,
主导产品有空气动力无人艇、多功能水域救援无人船平台、水下潜航器、沙袋码垛机器人、沙袋装填机、两栖排水机器
人、消防机器人、生命探测设备等。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总资产 3,798,799,618.16 3,747,546,778.58 1.37% 3,915,307,46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20,204,165.26 2,680,741,121.80 8.93% 2,546,956,6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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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比上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003,632,557.96 1,161,059,369.39 -13.56% 603,113,60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06,096.66 8,641,331.84 106.06% -217,481,62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707,675.59 -214,568,507.28 227.56% -9,974,48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4% 0.33% 0.31% -8.20%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02,956,972.03 299,566,108.61 188,707,265.63 412,402,21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07,583.71 29,870,492.52 2,856,258.22 9,786,92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712,666.23 23,144,001.14 6,030,034.63 17,495,706.1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186,193.91 29,669,652.25 13,243,834.38 158,607,995.0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持有特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表决权股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49,536 45,294 0 月末表决权 0 份的股东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总数(如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42.81% 435,328,835.00 0.00 不适用 0.00
公司
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武汉
国有法人 11.08% 112,645,776.00 0.00 不适用 0.00
船舶工业有
限公司
西安精密机
械研究所
(中国船舶 国有法人 1.92% 19,477,282.00 0.00 不适用 0.00
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 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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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
夏琼 境内自然人 1.11% 11,257,700.00 0.00 不适用 0.00
王喜栓 境内自然人 0.27% 2,769,000.00 0.00 不适用 0.00
阎宝国 境内自然人 0.22% 2,269,363.00 0.00 不适用 0.00
赵睿 境内自然人 0.21% 2,124,600.00 0.00 不适用 0.00
丁亚轩 境内自然人 0.20% 1,997,900.00 0.00 不适用 0.00
张文旭 境内自然人 0.19% 1,9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罗文龙 境内自然人 0.18% 1,860,008.00 0.00 不适用 0.00
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五研究
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舶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但尚未在中国结算公司完成名称变更,本报告中“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为同一
家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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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提前赎回“应急转债”事项
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应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
“应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根据赎回实施安排,“应急转债”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停止交易,2025 年 8 月 28 日起停止转股,并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应急转债”摘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4)。
(二)其他诉讼事项
公司玻利维亚项目代理方于 2025 年 3 月就圣母桥、贝宁桥、科恰班巴公路三个项目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所谓的“剩余”服务费及利息共计 4,435.39 万元。本案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
法院立案,2025 年 7 月 31 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5 年 12 月 30 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代理方超额代理
费、利息及律师费的诉求,判令公司向代理方支付服务费本金 62.91 万元,并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
万元。代理方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三)行政处罚事项
因 2022 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
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5〕7 号),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对处罚涉及的 2022 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
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已整改完成。公司将按有关规则,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
满 12 个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
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