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未达标,该部分 1,09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603,100 股限制性
股票应予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38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此外,由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中,19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原因而离职、3 人因退休而离职、1 人合
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54,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38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由于激励对象中 62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辞
职、1 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126,7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38 元/股。
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5 人因不受个人
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原因而离职、1 人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约,公司董事会拟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8,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14.0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鉴
于激励对象中 55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1 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2 人因个
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1 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公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司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0.41 元/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99,98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96,724,497 股变更为 1,893,524,517 股,
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 1,896,724,497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93,524,51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桐乡市梧桐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 79 号华友钴业
联系人:李瑞、何晴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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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其他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