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量为 58.51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数量为 117.03 万股,其中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8.40 万股,实际部
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18.63 万股。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8.515 万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50%。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届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不适当人选;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权激励的;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众华会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以 2022 年营业收 字(2025)第 02872 号),公司 2024
期 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为 680,711,959.03 元,以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 79.00%。本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经
达成。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求: 的 13 名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 A,解除限售比例
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 为 100%。
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 100% 70% 0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注销。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
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8.51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45%。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3 人。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5 月 8 日。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
已获授的限
限售限制性 除限售股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数量(万
量(万股)
(万股) 股)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13 人(含预留部分
注:公司原副总经理邓栋先生在 2024 年 6 月已离任,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2,634,000 2.02% -585,150 2,048,850 1.57%
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股权激励限
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0,634,000 100% 0 130,634,000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