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6-02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
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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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慧
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6 万股股票期权和 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首次实
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49 人,授予数量为 1,226 万股,行权价格为 19.31 元/股,
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六)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
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31 元/股调整为 19.23 元/
股;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66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
(七)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确定以 2025 年 2 月 13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74 万股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八)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5 人,授予数量为 174 万股,行权价格为 19.23 元/股,登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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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为 2025 年 3 月 3 日。
(九)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合计 395.80 万股,同意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10.10 万股。
(十)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十一)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
格的议案》,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23 元/股调整为 19.15 元/股;
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58 元/股调整为 9.50 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0.00 万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23.04 万股。
(二)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鉴于本激励计划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取消行权,并进行注销;本激励计划的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公司
将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16.80 万股(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部分),
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7.14 万股(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
综上,本激励计划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76.80 万股,合计
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0.1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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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
四、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
整、本次注销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和《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
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数量及回
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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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