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6-02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二)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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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3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
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为399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13日,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3月21日。
(六)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57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 7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
除限售的 3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价格及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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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鉴于公司预计先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后进行本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事项,故根据本激励计划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将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57 元/股调整为 12.4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符合本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本激励计划、《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
整、本次注销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和《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
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数量及回
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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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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