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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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2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
案》。
  (八)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九)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十)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该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本次相应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剩余
限制性股票 722,376 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 656,376 股;
涉及预留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 66,000 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处理完
毕,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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