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
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芯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1.49 元/股、16.91
元/股调整为 11.39 元/股、16.81 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 16.91 元/股调整为 16.81
元/股,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315 股。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36)
。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2)。
《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
分红总额的公告》,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确定以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 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分别为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剩余可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结果如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 P=(11.49-
留授予价格 P=(16.91-0.0995)≈16.81 元/股(四舍五入)。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本期归属共有 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
面比例为 80%。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4,315 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及作废处理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39 元/股、16.81 元/股;
同意公司作废处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4,315 股。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公司
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