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
(三)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四)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五)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六)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八)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九)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离职,且不存在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24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
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个归属期
且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22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营业收入 8.76 亿元。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低
于 60%。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标,故所有激励对象(上述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除外)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92 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33.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剩余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完成
后,本激励计划项下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
废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终止作废,相关事宜已全部办
结,公司后续无需就本激励计划再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