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2:50: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武汉港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额度、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排。
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牛红彬          曹德雄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范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港迪技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