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4337 号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三晖电气公司”)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 02006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郑州三晖电气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郑州三晖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要
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郑州三晖电气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郑州三晖电气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
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
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郑州三晖电气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规定编制。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郑州三晖电气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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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明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孜卉
中国·上海 2026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