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明阳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8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1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297,604.65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20,928.37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676.28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金额
子项目 1:大容量变压器
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输 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 39,990.00 22,066.39
心项目 子项目 2:智能化输配电
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208,740.00 99,024.15
注: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37.94万元,主
要是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99,024.15万元
(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7.94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专户内。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9,986.79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和部分超募资金暂未确定使用计划,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使用规定,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7.0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2,100.00 万元(根据 2026 年 4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3.0%计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通过审计委员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记录的方式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明阳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明阳电
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孙 奥 孙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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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