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炜
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炜冈科技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565.3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31.37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拟投
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额
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年产 100 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
新建项目
合计 43,067.88 43,067.88
注:1、2023 年 12 月,“年产 180 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11,176.30 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年产 100 台智
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
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详见《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年产 180 台全轮转印刷机
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11,176.30 万元用于实施新
项目“年产 100 台智能高速数码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继
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因
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5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四、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现场检查及公司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时点余额为 1.57 亿元,相比董事
会授权现金管理额度 1.45 亿元超出 1,194.02 万元,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时将利息部分滚存购买理财产品形成。
(一)召开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审议
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 1.45 亿元(含
本数)增加至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
(二)组织专题学习,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相关法律、
法规,认真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三)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在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 1,500 万元额度,由人民币 1.45 亿元(含本
数)增加至人民币 1.6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与
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
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
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
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
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
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
程中,存在现金管理余额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形。本次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
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李姣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